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管理,在总结前期授权适合资质的行业协会对部分无人机驾驶员证照实施管理的创新监管模式经验的基础上,飞行标准司修订了咨询通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方法将意见发送至:zengming@caac.gov.cn,意见反应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8月14日,民航局官方網站顯示,爲進一步規範無人機駕駛員執照管理,在總結前期授權适合資質的行業協會對部分無人機駕駛員證照實施管理的創新監管模式經驗的基礎上,飛行標准司修訂了咨詢通告《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頒發無人機駕駛員執照與等級的條件。不論是視距內飛行還是超視距飛行,執照申請者都必須滿足年滿16周歲,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完成訓練、通過考試、飛行經曆合格等。對于視距內飛行,還要求3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對于超視距飛行,要求5年內無刑事犯罪記錄。
值得注重的是,在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除了阐述了发出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的条件,无需取得许可和证照的规则也逐步清晰。比照此版本管理条例的界说,空机重量不大于4kg无人机为无须证照管理的类型,而目前市场上大多数消费级无人机均在此重量范围内。
《每日經濟国产新闻》記者注重到,比照此前公布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駕駛員管理暫行規定》,空機質量小于等同7kg的爲微型無人機,只有在視距內運行的微型無人機才屬無須證照管理的情況。
8月14日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担负,无须证照管理的情况分别是: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Ⅰ、Ⅱ类(空机重量不大于4kg)无人机和在人烟稀疏、空旷的非人口浓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另外,上述征求意見稿提到,自2018年9月1日起,民航局授權行業協會頒發的現行有效的無人機駕駛員合格證自動轉換爲民航局頒發的無人機駕駛員電子執照,原合格證所載明的權利一並轉移至該電子執照。